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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2-2023学年度学业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3-09-28

各学院:

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,依据《辽宁对外经贸学院奖学金管理办法》,学校启动2022-2023学年度学业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评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时限

(一)学业奖学金

2022-2023学年度三个学期(含实践小学期)。

(二)单项奖学金

20229月1日至20238月31日期间获得的奖项(以证书获奖时间为准)。

二、评选资格和条件

参照《辽宁对外经贸学院奖学金管理办法》(附件1)执行。

三、评选程序

(一)申请

1.学业奖学金:无需学生申请,以新教务系统中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为准。

2.单项奖学金:学生需填写“辽宁对外经贸学院单项奖学金申请表”(附件3),连同获奖证书(或获奖文件)的原件、复印件各1份上交学院,外文版证书需在复印件上准确标注中文翻译。

(二)初审

二级学院确定本学院学业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拟推荐名单。

1.学业奖学金:二级学院严格按照《辽宁对外经贸学院奖学金管理办法》(附件1)进行评选资格和条件审查。2022-2023学年度必修课“平均学分绩点”的成绩排名以新教务系统为准(筛选流程参照附件2),填写“辽宁对外经贸学院2022-2023学年度XXX学院学业奖学金拟推荐名单”(附件4)。

2.单项奖学金:二级学院严格按照《辽宁对外经贸学院奖学金管理办法》(附件1)进行评选资格和条件审查,填写“辽宁对外经贸学院2022-2023学年度XXX学院单项奖学金拟推荐名单”(附件5)。各二级学院审核完成后,将证书原件返还给学生,其他佐证材料提交至教务部。

(三)复审

1.学业奖学金:教务部对各学院拟推荐名单进行资格审查,确定复审名单。

2.单项奖学金:教务部会同校团委、体育工作部对各学院拟推荐名单进行资格审查,确定复审名单。

(四)公示

学校奖学金管理工作委员会对复审名单进行公示。

(五)终审

学校奖学金管理工作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,研究决定学业奖学金、单项奖学金获奖名单,学校发文公布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(一)评选要求

1.学业奖学金按同年级同专业总人数百分比取整数上报(小数点后一位四舍五入,如8.467取8,8.552取9),各专业总人数以新教务系统中绩点查询处显示的各专业人数为准。
    2.学业奖学金评选首要条件参考“平均学分绩点”,在“平均学分绩点”相同的情况下参考“平均成绩”。
    3.单项奖学金按类别申报,同一奖项只能申报一个类别,不允许重复申报。

4.申请单项奖学金填写申请表和推荐名单信息时,请填写获奖情况的完整信息,且务必确定竞赛类别和信息准确性,以免不能认定。

5.学科竞赛类单项奖学金认定范围以《辽宁对外经贸学院(2023年)标志性学科竞赛目录》(附件6)为准。大四学生获得符合要求的学科竞赛奖项,但未取得证书,可以暂时提交竞赛主办方相关证明申请奖学金。
    6.各学院应严格审查,确保奖学金评选公平公开公正,此项工作计入部门绩效考核。

(二)材料提交要求

请各学院于102116:00前提交以下材料:

1.辽宁对外经贸学院2022-2023学年度XXX学院学业奖学金拟推荐名单(附件4)。

2.辽宁对外经贸学院2022-2023学年度XXX学院单项奖学金拟推荐名单(附件5)。

3.申请单项奖学金学生的佐证材料。

以上材料电子版发至教务部邮箱jxfzyxzx@luibe.edu.cn,纸质版提交至教务部单项奖学金学生的佐证材料按“辽宁对外经贸学院2022-2023学年度XXX学院单项奖学金拟推荐名单(附件5)”中的顺序排序,并按申请获奖类别”分别装档案袋上交,档案袋上标明学院名称和“申请获奖类别”名称。材料一经上交,不允许更改。

五、联系方式

联系人:代光老师学业奖学金

        董晨宏老师(学科竞赛单项奖学金)

       

  话:代老师外线0411-86208771、内线8312

        董老师外线0411-86208767、内线8351

 

附件:1.辽宁对外经贸学院奖学金管理办法

2.新教务系统奖学金绩点查询流程

3.辽宁对外经贸学院单项奖学金申请表

4.辽宁对外经贸学院2022-2023学年XXX学院学业奖学金拟推荐名单

5.辽宁对外经贸学院2022-2023学年度XXX学院单项奖学金拟推荐名单

6.辽宁对外经贸学院(2023年)标志性学科竞赛目录

 

教务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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