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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好创意暨全国数字艺术设计大赛实施方案-240507

发布日期:2024-05-10

2024年辽宁对外经贸学院

中国好创意数字艺术设计大赛实施方案

一、竞赛规程

(一)竞赛名称

2024年辽宁对外经贸学院中国好创意暨数字艺术设计大赛

(二)竞赛目的与意义

大赛鼓励原创,激发创新思维,展示数字艺术与数字科技创新最新成果,传播数字媒体艺术设计、数字科技创新和产学研融合的最新理念。

大赛皆在落实国家数字经济、数字创意产业的远景规划,转化高等院校原创知识产权,深度挖掘、选拔和推广中国创意界的精英人才和优秀作品;赛事站在社会发展制高点,把握产业前沿的需要,以行业标准为基础,一直引领高校的学科发展、优化专业建设、提升教师教学水平、已经成为高校艺术创意领域的风向标。

通过参加本次大赛,实现“以赛促教,以赛促改,以赛促学”的目的。展示大学生在数字艺术设计领域的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,开发学生自主创新与设计能力、团队合作能力,加强了对学生创新设计的个性化培养,为培育创新型人才打下良好基础。

(三)竞赛时间及报名方式

1.竞赛时间:

即日起至2024620

2.报名方式:

请各参赛指导老师于2024620日前将作品及简介上传至竞赛官网,并以指导教师为单位,将作品文件压缩,发送至校赛材料提交邮箱:838491476@qq.com,作品文件命名方式:类别+作品名称+姓名+学院+指导教师姓名,压缩包命名方式:中国好创意+学院+指导教师姓名

二、竞赛组织

(一)主办单位:辽宁对外经贸学院

(二)承办单位:艺术学院

三、竞赛办法

大赛主题

创艺、创新、创产、创界

(二)作品要求

1、弘扬主旋律,传播正能量,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;

2、作品题材没有特定要求的,不限主题,但须具有转化、应用的潜力和价值。

(三)大赛相关平台

请在大赛官网https://www.cdec.org.cn,统一报名与上传作品。获奖名单公示期为一周(如组委会统计信息有误,可勘误,非组委会工作失误,大赛获奖信息将按原始报名信息录入,不再做添加减少作者和指导老师等信息的修正,报名信息在截稿前登录自己账号可修正,截稿后一律不得再进行更正)。

(四)类别设置

大赛共设23个投稿类别,每个二级学院(系),每个类别最多投搞20件作品。

即墨文创类

视觉传达类

空间设计类

动画影片类

社会创新类

数字摄影类

服装服饰类

思辨艺术类

8K影像类

课创转化类

创新创意产品类

漫画插画类

短视频类

交叉学科类

交通艺术设计类

中国风传统文化类

乡村振兴类

人工智能生成艺术类

课程思政类

创新创业类

学术论文类

红色主题类

(四)提交要求

1、自行以视频的方式录制2-3分钟左右作品创意说明(不要提及学校,作者及点评专家名字)、作品内涵、所表达的思想、传递给公众的价值理念等,有专家点评更佳。

2、作品上请勿出现学校、作者、指导老师等信息;

3、无论是学生组,还是教师组,最多不能超过2个合作院校;

4、作品名字只能使用中文,且不能超过20个汉字;

5、同一个作品,只能提交到一个类别,如果投两个或以上类别并获奖,组委会将取消这个作品的全部奖项。

(六)作品格式要求

1、静态作品格式要求:所有图片类作品以电子图片形式提交,手绘、计算机绘图均可,图片为JPG或者GIF格式,计算机绘图要求RGB色彩模式、分辨率300dpi,图片大小不超过10M,尺寸和张数不限;

2、动态作品格式要求:MP4格式,清晰度要求:1080P1920*1080),编码格式:H.264,配备中文字幕;4张作品截图、如果其他格式在评奖时无法打开,视为无效作品;

3、交互、VRAPP格式要求:300字以下作品说明,10分钟以内高保真文件和可交互的demo4张作品截图。其中全景vr同时提交360度全景视频文件,实时渲染vr提交可执行文件(可执行文件需合成为压缩文件进行上传,压缩格为zip)。

(七)大赛赛制

大赛主要采用校级筛选、省级推优、全国评比的三级赛制(教师单元作品无需学校组织,直接进入全国评比环节)。校级筛选由指导老师把关报送。省级推优由分赛区组委会组织分赛区专家委员会专家,对作品进行优选,并按比例报送国赛,剩余优选作品,直接按成绩出具省赛获奖名单,并公示一周后正式发布。全国总决赛由国赛组委会组织全国权威专家,对各省推优作品(各赛区按比例报送国赛的所有作品,最低获得国赛三等奖)进行打分评审后出具国赛获奖名单,获奖名单公示一周后,正式发布。

(八)学生获奖:

1、此奖项全部采用专家打分制度。

2、获得国赛的作品,不能再参与省赛评奖。大赛组委会章程明确规定,国赛三等奖,高于省赛一等奖。

3、省赛可以设立优秀奖,优秀奖数量不能高于各组别总数量的1%

(九)参赛注意事项

1、作品不得包含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内容,不得包含涉及与性别、宗教相关的歧视性内容,不得侵犯他人隐私,如由此引起的相关法律后果均由参赛者承担;

2、作品必须为原创,集体创作作品参赛需征得主创人员的同意。参赛者提交的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、商标权或其他权利,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共道德习俗。凡涉及抄袭、剽窃、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等行为,参赛者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,与主办单位及组委会无关,并且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(教育部对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,如作品涉嫌造假,所在学院将受到严重批评,学科、专业、科研等,均会受到影响,请不要为母校带来负面影响)

3、参赛作品必须是赛程内创作的作品;

4、以上问题组委会接到实名举报,有抄袭、侵权或其他不当行为证据后,将取消入围资格;若为获奖作品,则追回颁发的获奖证书。对赛事造成恶劣影响的,大赛组委会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;

5、组委会对大赛提交的作品,有进行学术交流、商展、宣传、使用、推广、产业转化代理等权利;

6、大赛组委会拥有赛事最终解释权。

(十)校赛细则

1.评审规则
(1)
初赛筛选:初赛作品得分由评委(校内1+校外2人)打分构成,按照作品创意30%、制作质量30%、艺术表现30%、作品规范10%(严格按照赛事提交要求)评分指标,筛选出70%的作品进入复赛答辩环节。
(2)
复赛答辩:进入复赛的学生需准备3min路演内容,得分由评委(3人)打分构成,评委评审规则同初赛筛选,每幅作品计算平均得分评出相应奖项。

2.奖项设置

一、二、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不高于参赛作品总数的15%30%45%

3.竞赛日程

校赛作品征集:即日起 - 2024620日截止

校赛初赛筛选评审:2024621-2024626

校赛复赛答辩评审:2024627-2024629日,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,请关注QQ群通知。

公布奖项:2024630

省赛晋级选手审核:2024630日截止

【奖项设置】
一、二、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不高于参赛作品总数的15%30%45%

四、申诉与仲裁

1.申诉

1)对于不符合竞赛规定的事宜,有失公平的评判,以及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,参赛队可提出申诉。

2)申诉时,应递交由参赛队指导教师签字认可的书面报告,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、发生的时间、涉及的人员、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实事求是的充分叙述。事实依据不充分或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不予受理。

3)申诉时效,在当前轮次竞赛结束后半小时内提出,超过时效将不予受理。

2.仲裁

1)仲裁委员会负责受理竞赛中出现的所有申诉并进行仲裁,以保证竞赛顺利进行和结果公平、公正。

2)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报告后,根据申诉事由进行审查,半小时内书面通知申诉方,告知处理结果。

3)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。

五、竞赛结果公示

竞赛结果在比赛和计算统计数据工作完成后,在辽宁对外经贸学院艺术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。

六、其他

(一)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
联系人:林寅含  

联系方式:13252993644

电子邮箱:838491476@qq.com

大赛官网:http://www.ncda.org.cn/

校赛QQ群:457389947

(二)选手须知

各参赛队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,将取消其竞赛资格或竞赛成绩。

1.参赛选手须认真填写报名表各项内容,提供个人真实身份证明,弄虚作假者,取消其比赛资格;

2.临时换人或队员冒名顶替;

3.在竞赛中透露了任何有关参赛学校名称和个人姓名的信息;

4.参赛选手携带通讯工具和其它未经允许的资料和物品进入比赛场地;

5.比赛过程中,指导教师在现场书写和传递任何资料给参赛选手; 

(三)其他未尽事宜

1.知识产权

1)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,不得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纠纷或争议。

  2)主办单位对所有参赛作品有出版、发布、展览等权利。

3.其他

未尽事宜以后续通知为准。




辽宁对外经贸学院 艺术学院

2024.05.07